2007年12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偷吃被开除一怒去盗窃
王海燕 张俊

  12月7日上午,海盐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
  在海盐县某咖啡店打工的沈某因偷吃店里的东西而被开除。次日晚上,沈某从后门溜入咖啡店,窃得现金469元、中华牌香烟4条、利群牌香烟1条,共计价值3069元。(王海燕 张俊)